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及直屬單位,駐略各單位,縣直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工作效能,暢通重點項目、優勢企業融資渠道,實現銀企共贏,促進縣域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和平穩健康發展,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建立有效機制
(一)建立政銀企對接機制
由縣發改局(金融辦)牽頭,科技局、經貿局、農業農村局、文旅局、住建局、工業集中發展區管理委員會等配合建立我縣項目信息庫,對縣重點項目、骨干企業發展項目實施定期梳理、實時更新的清單管理,及時向各金融機構推送項目清單;由縣發改局(金融辦)牽頭協調組織相關金融機構和企業舉辦常態化的融資對接活動;由縣發改局(金融辦)、人民銀行略陽支行定期組織召開銀企工作會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級政府、人民銀行關于經濟、金融的宏觀政策和貨幣政策,商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具體措施,駐略各銀行金融機構輪流承辦。
(二)建立銀企溝通機制
由縣發改局(金融辦)牽頭,人行略陽支行具體負責,駐略各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參與,根據企業名錄實行銀行承包對接制度,定期開展“行長進企業”活動,暢通交流渠道,達成意向的銀行和企業可以實行“金融顧問”制度,培育、幫助企業發展,解決我縣政銀企間信息不對稱、企業信用體系不健全的“兩信”問題。
(三)強化激勵機制
完善銀行業考核評價和激勵制度,激發縣域金融機構為企服務力度。依據CSE三維綜合評估體系,定期對縣域內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能力及其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力度進行綜合評估;考評結果與單位開立銀行賬戶掛鉤,對考評優秀的金融機構,財政部門于次年度協調統籌行政事業單位新開立銀行賬戶數量給予優先支持;考評結果與財政性資金存款掛鉤,在符合財政資金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財政部門于次年度統籌安排本級政府可支配的財政性資金存款時,按照金融機構考核等次給予分配支持。
(四)建立監督協調機制
政銀企對接活動確定的項目建立工作臺賬,落實具體承辦人,明確時間節點,確保按時落實。由縣發改局(金融辦)、人行略陽支行組成督導組,定期對各金融機構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強化金融支持
(五)優化金融服務
簡化貸款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實行“首問負責”和“貸款限時服務”承諾等系列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貸款所需提供的資料,簡化貸款手續,建立“快審、快批、快放”的辦理機制,縮短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將縣域納稅大戶、重點項目、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納入重點服務對象,逐戶派遣專業人員,主動上門服務。
(六)創新金融產品
用足用活金融政策法規,鼓勵銀行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持各銀行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發揮各自優勢,不斷推出適合不同融資需求的信貸產品和服務。創新抵質押方式,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動產質押、股權質押、訂單質押、倉單質押、保單質押等抵質押貸款業務,加大實體貸款的投放力度,讓信貸產品不斷滿足縣域市場融資需求;鼓勵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直接上市融資,在“新三板”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
(七)破解擔保難題
由縣發改局(金融辦)負責發揮好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調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費率,引導合作機構降低擔保費率;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融資擔保公司,積極引進更多金融服務機構入駐略陽,加強銀擔合作;完善融資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對擔保機構按照實際擔保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降低擔保機構經營風險;力爭3-5年,基本建成以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引領,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活躍的全方位、多層次的融資擔保體系。
(八)著力降低融資成本
深入落實《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查核收費項目及價格,列出清單在營業場所公布,并鼓勵在公眾信息網公布;加強對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和有關部門收費行為的監督,取消貸款融資服務中的一切不合規收費。對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變相提高利率、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堅決予以嚴肅查處。
三、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九)加強企業內部管理
加大企業的培訓力度,完善企業治理結構,改善和規范財務運行質量,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十)主動適應融資要求
加強誠信體系建設,改善企業信用環境,增加企業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實用性和透明性,對企業自覺履約形成約束,增強企業誠信意識,提高融資能力。
四、加強外部環境建設
(十一)創優金融生態環境
加強金融生態建設,營造誠信為本的社會氛圍,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務行為,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維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
(十二)營造誠實守信氛圍
繼續深入開展信用紅黑名單公示和媒體曝光工作,依法加強金融監管,確保資金規范運作,維護轄內金融穩定,培育誠信守法的金融文化。
略陽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4日